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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管理体系办公室工作职责

质量管理体系办公室是负责学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管理、航海类培训项目核验、全院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和培训质量监控等工作的内设机构,主要职责为:

一、负责学院相关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,负责拟定所辖职责的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。

二、负责航海类教育相关政策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研究。

三、负责修改和完善“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”文件;负责“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”在相关部门的学习、贯彻和落实。

四、负责筹备管理评审会议;组织实施学院质量体系的内部审核;组织质量体系外部审核认证及内审员培训工作。

五、负责航海类培训项目的规划、开拓、申请以及已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核验工作。

六、负责学院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。

七、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督导工作。

八、负责各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督导。

九、负责审定各系部外聘教师的授课资格。

十、负责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相关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对全院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和培训质量的监控。

十二、负责对教研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做客观评价和记录,并进行必要的指导。

十三、负责指导系部质量监控工作开展;组织系部督导员的培训。

十四、负责“导师制”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。

十五、负责组织召开学生、教师、企业座谈会,了解教育和教学质量状况,并进行分析整理。

十六、负责部门所辖职责档案的建立、保存、管理等工作。

十七、负责了解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和教学运行情况,进行综合分析,形成分析报告,提出整改建议,向学院领导和教学管理部门进行反馈。

十八、负责质量监控简报的编写工作。

十九、做好本部门日常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。

二十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