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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管理体系办公室工作职责

质量管理体系办公室是负责学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管理、航海类培训项目核验、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和培训质量监控等工作的内设机构,主要职责为:

一、按照市教育两委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,立足学院事业发展,开展各项工作,并履行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职责。

二、负责学院“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”相关工作。

三、负责牵头组织航海类培训项目的规划、开拓、申请以及已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核验工作。

四、负责学院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。

五、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督导工作和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相关工作。

六、负责各系部外聘教师和新开课教师试讲工作。

七、负责质量监控简报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。

八、负责部门所辖职责档案的建立、保存、管理等工作。

九、做好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、工作规划、规章制度、合同管理、日常管理、安全稳定和信息化建设工作。

十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,并协助学院其他部门落实相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