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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管理办法

2014年05月14日 13:47 督导处 点击:[]

为及时、全面了解学院教学工作情况,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,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,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,促进教风、学风建设,学院建立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队伍。为做好教学质量的反馈,加强师生间的交流与沟通,促进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配合与协调,实现教学相长,特制定本工作办法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1、“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队伍”是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提供信息的组织。主要从事课堂教学信息收集、信息反馈,为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。

2、每个班级设立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1-2名。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一般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兼任或由学生选举产生,报督导处审核、备案。任期一年,可连选连任。

3、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的条件:

(1)思想品德优良,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,秉公办事,敢于发表意见;字串1

(2)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;

(3)团结协作精神强,善于沟通。有一定的工作能力,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;

(4)有较强的观察、综合、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;

二、工作职责

1、公平、公正和及时准确地反馈本班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、教学水平、教学效果、教书育人的意见和建议、教学过程的各环节(备课、课堂教学、实验教学、作业批改、课外辅导、实践环节、课程设计、考试等)的意见和建议,并认真填写《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反馈表》。

2、反馈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(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、教学活动的组织、教学质量管理等)的意见和建议。字串5

3、参加督导处组织的工作会议及各项活动。

4、反映其它认为要反映的问题。

5、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的工作在课余时间进行,不应影响正常学习。

三、工作制度

1、学生教学质量信息员每6周填报一次《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反馈表》(每学期至少2次,以督导处学期工作计划要求为准),并按照规定时间上交督导处。特殊情况可随时反馈。

2、反馈信息的形式以书面形式为主,特殊情况下,也可直接将情况反映到督导处。

3、学院及各系部领导、教师和广大同学,要对信息员的工作给予积极地支持。任何人不得刁难和干扰信息员履行其职责。督导处对提供教学质量信息的学生负保密责任。

四、奖罚

1、对表现出色、对工作认真负责、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“优秀信息员”称号并给予奖励,同时向信息员所在系反馈其工作情况,作为学生参加院、系评优活动和奖学金的材料。

2、教学质量信息员实行聘任制,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者,予以解聘。

五、本管理办法由督导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。

 

上一条:津海院质管1(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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